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将围绕“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体系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继续采取国家政策引导和财政补助措施,引导和支持企业的新产品开发、试制及产业化工作,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组织好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评估(评审)等工作,现将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要求说明如下:
一、支持重点:
新产品计划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的新产品;产业化前景好、有望形成国内、国际自主知名品牌的新产品;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环境保护具有明显贡献、在能源和原材料利用方面开辟新渠道、属于国家重点发展领域的新产品。
二、申报要求:
1、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主体必须为企业。
2、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采用电子数据和书面材料并行的申报方法。申报表电子数据采用科技部提供的《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系统(2006版)》(简称申报软件)录入、汇总,书面申报表内容必须与申报表电子数据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每个项目的全套书面申报材料要求一式两份报科技部。
三、 申报的时间与数量
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受理时间与数量根据科技部及与科技厅的具体通知要求办理。
四、 注意事项
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年度新产品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产业化计划项目和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同一项目不得从地方和部门同时申报新产品计划项目。凡发生以上情况者取消立项资格。
五、受理处室及联系方式
受理科室:槐荫区科技局计划科
地 址:济南市经十西路275号
电 话:87589192
联 系 人:杨月琴 李伟伟
邮箱地址:kjjjhk@huaiyi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