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济南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若干规定》(济发[2000]8号文件)、《济南市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暂行办法》(济政字[2001]20号文件)、《济南市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
二、申报高新技术产品具备的条件
1、申报产品符合《济南市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对于此目录未能涵盖的高新技术产品,由政府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审查认定;
2、申报企业对所报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包括自主开发、通过技术转让获得使用权或所有权;
3、产品技术水平应达到国内先进以上;
4、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或有已报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5、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生存能力和发展前景;
6、产品生产工艺过程符合环保节能要求。
三、申请高新技术产品,应如实提交下列资料文件:
1、《济南市高新技术产品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证书复印件;
3、产品知识产权状况证明材料;
4、产品标准,有关认证、认定证书复印件;
5、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有行业规定许可生产、销售必备的批准文件;
6、说明产品技术水平、创新程度的鉴定证书、查新检索报告或权威部门的监测报告等文件;
7、说明产品市场竞争力的相关资料;
四、申报认定流程
申报单位按编制规范编制高新技术产品申报材料上报
各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签署意见每月10日前报受理机构
山东济南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材料的登记上报、分类
科技局高新技术处负责复审
市科技局负责人核定签发高新技术产品公告并上网发布
颁发高新技术产品证书(未通过认定产品信息反馈)
五、受理时限
市科技局每月下旬下文公布当月审定的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并在济南科技信息网上公布,颁发高新技术产品证书。
六、高新技术产品的复审
济南市高新技术产品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市场周期长的产品经审核可延长至5年。复审不合格的将不再是高新技术产品。
七、受理处室及联系方式
受理科室:槐荫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地 址:济南市槐荫区南辛庄中街70号
电 话:87118193
联 系 人:邱殿阁
邮箱地址:qiudiange521@163.com